承志堂,座落于黟县宏村,是清末徽商汪定贵于清咸丰五年(1855年)前后营造的宅邸,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,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,全屋砖木结构,有木柱136根,大小天井9个,7处楼屋,大小60间,门60个。据传,当时建造承志堂花去白银60万两,木雕上镀黄金100两,全屋仅木雕就由20个工匠雕刻4年才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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